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合肥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20年7月版)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方法等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审核所申请学生应符合的思想道德品质、必修课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等评选条件。评审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照本院学生人数等情况,作出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遵循评审依据、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经学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讨论,公示此次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如下:
17级(11人):兰天、王超、刘彬彬、孙习茹、殷璐华、江徐娴、穆水宝、周夏梅、刘修菊、唐小庆、朱百灵
18级(12人):姚家伟、巩来咏、吴晗、艾思雨、吴健、张振兴、刘小通、宋晨琳、钮文龙、徐静静、张品旺、吴向军
19级(12人):葛正宇、缪骞、陈颖、杨于杰、汪志平、马申东、陈果、黄玉、程德力、候倩倩、王玉锁、叶帆
其申报材料自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在学院办公室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同学审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反映。
特此公示。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