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和《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科教学(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通过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考生。
二、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大创
成员:沈辉、张忠祥、王飞、王从戎
秘书:李浩
三、复试时间:2018年3月27日-28日。
3月27日考生报到;3月28日上午8:30-10:00专业课笔试,下午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复试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复试报到地点见附件。
四、复试流程
(一)报到
1.第一步:资料领取
考生到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行知楼二楼西侧206室)签到,并进行资格初审。
2.第二步:资格审查
考生到各自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交验材料后,原件退还,复印件招生学院留存,面试考核使用。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2.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进行审核,并保存成绩单原件;
3.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
4.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5.报考全日制的往届在职考生报到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该生脱产学习证明;
6.报考非全日制的应届定向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原定向单位同意该生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证明。
五、体检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2.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可自行提前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必查项目为:一般情况(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科、外科、五官科常规检查;胸部放射性检查;肝功能检查(ALT、AST) ;未提前体检考生须参加学校在3月29日上午6:30统一组织的体检。
六、复试内容
(一)笔试
1.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 分。
2.复试过程中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听说能力(听力和口语)、说课(题目:沪科版初中八年级第十章第一节《科学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15分钟以内)、专业知识问答。
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70%(说课评分标准见附件2)、专业知识答辩环节占面试成绩的20%、英语听说能力(听力和口语)占面试成绩的10%。面试专家组成员按照说课的评分标准,依据考生说课和专业知识问答的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组织程序:
(1)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
(2)由复试组长按考生抽取的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回避。
(3)宣布说课的评分标准和专业知识问答的具体要求,
(4)进行说课(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标分析、教学重难点分析等)并回答面试组提出的专业知识问题,面试专家组根据说课评分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回答给予分数。
(三)最终录取成绩合成按照考生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为考生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其中,复试总分=“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逾期不到者,复试资格取消。
(二)凡参加复试的考生,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二级学院网页,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网站予以公布。
(四)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0551--63674132;
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0551-63676140、63673090;
纪委监察室:0551-63828650;保卫处:0551-63811303。
附件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和考试科目
附件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说课评分标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