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合肥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20年7月版)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方法等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审核所申请学生应符合的思想道德品质、必修课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等评选条件。评审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照本院学生人数等情况,作出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遵循评审依据、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经学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讨论,公示此次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如下:
18级(13人):吴健、王杲、刘小通、郑程程、徐静静、张岳、王永琪、祁玥、吴向军、张品旺、赵城城、储涛、孙虎;
19级(14人):葛正宇、张鑫君、张世龙、杨于杰、冯竹、马欣、汪志平、刘少帅、陶枞生、郭祥祥、詹思敏、肖忠渝、 侯倩倩、钱琴琴;
20级(24人):谭耀、金吕峰、张靖琳、梁贝贝、章国鑫、常康鑫、李浩然、陈文静、王天莹、刘嘉豪、张凡、周玉峰、万应铁、许程程、刘照华、何婷婷、惠子怡、沈璐璐、万钟琴、王文灿、向荣高、张建恒、王涛、李学霖。
其申报材料自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在学院办公室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同学审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8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反映。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