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合肥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24版)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方法等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审核所申请学生应符合的思想道德品质、必修课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等评选条件。评审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照本院学生人数等情况,作出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遵循评审依据、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经学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讨论,公示此次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如下:
21级(12人):鲍瑞、潘尚尚、吴锦旗、方杰、何倩楠、董文静、单涛、尹锐敏、宫严、王博、胡金巧、张文静;
22级(17人):石正阳、江雨晨、刘宏辉、秦小涛、刘权、王慧、王妍、余微、卞明宽、刘林旗、张利诚、徐家俊、李晚雪、李伟康、王瑞、吕友琴、赵灿;
23级(22人):桂欣瑶、吴学波、刘金志、苏东慧、王卓越、贺涛、刘墨涵、许诗祥、谭艺雯、闫自强、鲍子冉、黄友康、王成、陈茜、李晓娜、袁文洋、汪梦芹、解晓荣、闫爽、毛子杰、周天赐、刘慧姗。
其申报材料自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在学院办公室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同学审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7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反映。
特此公示。
电子信息与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