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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3年05月16日 00:00  编辑:  核稿: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培养与提高学生科学实验能力和素养,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实验学习的积极性,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对实验室实行开放化管理。实验室除了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实验外,还将面向学生实施课外开放,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1、开放实验分为自主安排实验和创新设计实验,实验目的明确,方法不限。主要包括自拟实验、设计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由学生自主提出实验要求和方案,与指导教师讨论后独立完成。

2、各开放实验室实行责任制,各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管理,做好仪器设备的准备、调试和维护工作。

3、开放实验实行预约制,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至少提前一周从学院网站下载《开放性实验预约登记表》,填写后交学院办公室。

4、开放性实验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审查学生的实验实施方案,解答学生实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学生实验结果进行审查,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情况的记录。指导教师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

5、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根据实验要求,查阅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明确实验目的、制作并与指导教师商讨出完整、可行的实验方案。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并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按时达到的,作放弃预约处理。

6、进入实验室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严禁闲谈喧哗、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保持环境的清洁、不乱丢垃圾废物。

7、实验时须携带学生证,学生根据分配好的实验台使用仪器进行实验。在实验过程中非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随意搬动、挪用其他试验台上的仪器设备,包括电源线、开关等,违者严肃处理。

8、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爱护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教师指导造成设备损坏等事故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9、实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10、实验完毕后,切断仪器电源,整理实验台及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请指导教师审查实验结果,并认真填写《开放性实验记录本》,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并带走一切个人用品。但使用者的责任并不因此而终止,若事后发现仪器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实验室有权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附件下载:1、《开放性实验预约登记表》

2、《开放性实验记录本》

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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